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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曝光广东公安厅副厅长帮助办理军车牌

时间:2016年04月17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行贿人曝光广东公安厅副厅长帮助办理军车牌

原广东省公安厅副书记蔡广辽

【财新网】(记者 王婧)一名潮汕商人今日(4月15日)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他被控向原广东省公安厅副书记蔡广辽行贿。蔡广辽身兼军队和地方双重身份,案发前他同时是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庭审曝光他为商人办理武警证件和车牌,为其牵线搭桥拿下武警广东边防部队营房项目。

行贿嫌疑人名叫纪镇武。他先后注册成立了深圳市震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粤公司)、深圳市永恒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泰公司)。纪镇武承认,除了送出现金,他还高价从蔡广辽手上高价收购假文物、假古董。

营房弊案共涉及包括蔡广辽在内的两名副军级、一名副师级军官。其余两人分别为原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总队长吕文彦(副军职)、原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六支队政委陈常源(副师职)。

检方指控,上述两家公司及纪镇武行贿共计人民币约360万元、港币410万元。纪镇武全盘承认,仅对部分款项性质提出异议。

行贿蔡广辽

2014年10月,原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落马。(详见财新网报道《军纪委调查粤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纪镇武选择自首。

他今年50岁,是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2001年,纪镇武创办震粤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纪镇武持有80%的股份。

检方指控纪镇武代表公司行贿蔡广辽,其行为发生于2006年至2013年期间。这段时间,蔡广辽的职务主要为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

检方指控称:2006年底,纪镇武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一副警卫车牌。而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在蔡广辽帮助下,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为纪镇武办理了警官证、职工证、家属证等特殊证件,并为其单独办理了武警车牌。

根据检方宣读的证人证言,这幅武警车牌,挂在震粤公司的奥迪A8轿车上。庭审中并未披露这些证件及车牌为纪镇武及其公司提供了何种方便。

此外,检方还指控:2008年5月,纪镇武通过蔡广辽向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打招呼,最终永恒泰公司与武警边防总队第六支队签署了营房开发合作协议。

检方称:为感谢蔡广辽提供的上述帮助,纪镇武先后16次贿送蔡广辽人民币60万元、港币160万元,还以购买瓷瓶、佛像等方式贿送蔡广辽约179万元。

纪镇武全部承认全部指控,只是他对向蔡广辽购买古董是否应算行贿持有异议。

这一行贿渠道值得关注。根据检方出示的证人证言,纪镇武第一次向蔡广辽购买瓷瓶,发生于2006年底。纪镇武在蔡广辽家中喝茶,期间蔡广辽拿出三个瓷瓶。纪镇武立刻心领神会,表示自己很喜欢,并问蔡广辽多少钱。根据蔡广辽的供述,他称自己当时就起了贪念,每个出价10万元。纪镇武没有经过鉴定就将其直接买下。

蔡广辽案发后,有关部门将这些瓷瓶送去广东省文物鉴定部门鉴定,又经发改委价格司核定,认定这些瓷瓶不属文物,是现代工艺品,每个价值300元。

根据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这批瓷瓶是蔡广辽及其妻子在2006年中秋节期间在江西井冈山购买的。检方未公布蔡广辽究竟购买了多少瓷瓶,但证人证言显示:这批瓷瓶是蔡广辽在节后从广东派了两人开车去井冈山拉回来的。

此后蔡广辽还卖给纪镇武一个大花瓶,号称是明朝万历年间的文物,要价100万元。纪镇武觉得这一花瓶“一看就是假的”,遂将这一花瓶退回蔡广辽,但蔡广辽没有退还他100万元。事后有关部门鉴定:这一花瓶并非文物,价值仅300元。

2008年,纪镇武再次投其所好,向蔡广辽表示自己缺一个佛像。蔡广辽随即找人去买了一个玉佛像,并告诉纪镇武,这是明代的,要50万元。几天之后,纪镇武从蔡广辽手中买回这尊佛像,没有还价。这尊佛像此后放在纪家阳台上。事后有关部门鉴定:这一佛像价格约为8000元。

检方称纪镇武此举属行贿。但纪镇武的辩护律师称:纪镇武向蔡广辽购买古董,仅仅只是个人喜好。他无法辨认古董真假,并非知假买假。这些古董摆放在家中或公司里,的确用于实际展示。

目前,蔡广辽涉嫌受贿案尚未开庭。

边防总队窝案曝光

检方指控:为了与武警边防总队第六支队达成营房开发合作,纪镇武不仅行贿了蔡广辽,还行贿了武警边防总队诸多军官。

工商资料显示,永恒泰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00万元,纪镇武的儿子纪文凯持有50%股份。另一名持股人名为陈汉玉,陈汉玉同时持有震粤公司20%的股份。

成立永恒泰公司即是为了承接营房项目。检方指控称:2008年5月,纪镇武即与六支队达成合作意向。最初,该支队将第十二中队的营房租赁给永恒泰公司作为仓库,后来纪镇武认为收益不大,遂产生将仓库规划改为兴建住宅楼项目的想法。

更改计划不但需要六支队同意,还需要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批准。指控称:纪镇武通过蔡广辽向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打招呼。此后纪镇武向时任六支队政委的陈常源贿送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元;向时任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总队长的吕文彦(副军职)贿送人民币20万元、港币160万元,还向当时六支队支队长贿送了人民币1万元、港币60万元。

住宅楼项目此后顺利获批。建成后,边防总队分得这一项目40%的房产。

吕文彦因犯受贿罪,已于2012年5月30日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98.8万元、港币1398万元、美金4.5万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这一判决结果。

另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1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刑事裁定书,认定吕文彦死缓执行已满二年,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在纪镇武案庭审中,检方称:陈常源(副师级)涉嫌受贿案已于2015年8月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尚未判决。

检方认定纪镇武属自首,依法应予以从轻判决。纪镇武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希望法院对其判处缓刑。本案未当庭宣判。■

附:蔡广辽简历

1973年11月—1975年9月,广东省始兴县农科知情;

1975年9月—1977年9月,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学生;

1977年9月—1995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办事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师职);

1995年1月—1998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正师职);

1998年12月—2003年9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3年9月—2005年6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5年6月—2012年7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副军职);

2012年7月—2015年1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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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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