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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新行诉法实施1年 告部委案上升4.5倍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新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上升450.4%;以北京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25%;以北京市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则分别同比上升168.1%、115%。”

4月29日,北京高院发布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近一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时称,北京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同比上升99%,各层级行政机关涉诉案件也普涨,其中层级较高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北京市政府涉诉案件涨幅更为突出。

北京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说,行政案件收案数的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行政诉讼法加大保护诉权力度的规定,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现了落地生根,有效化解了困扰行政审判多年的人民群众“起诉难”的问题。

娄宇红介绍,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从败诉案件类型上来看,两类案件败诉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一是行政行为因程序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的案件有明显增多,占全部一审败诉行政案件的13.1%。二是行政不作为类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较为突出。

娄宇红解释,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轻微违法且对相对人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可以判决确认违法但不予撤销。因此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行为因逾期履责、送达文书不规范等程序轻微违法问题被判决确认违法。

从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娄宇红介绍,其中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安全等息息相关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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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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