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本网讯(记者 曹永平)9月6日上午,我校在二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校领导邓党雄、王晓萍、陈莹花、李军、曹卫国、贺泽龙、李鹏程、黄小益、高守平、罗云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校党委书记邓党雄主持会议并讲话。
学习会上,党委副书记陈莹花领学了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奇在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所作的专题报告。报告指出,要深刻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扎实推进贯彻执行,切实抓好监督检查。校党委宣传部的同志诵读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文件。
邓党雄作总结讲话。他说,2014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的大事。《实施办法》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是科学民主依法治校的根本依据。
邓党雄指出,《实施办法》中强调了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牢固确立党委在高校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要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准确把握党委的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
邓党雄强调,《实施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校办公室负责落实制定我校具体的实施细则,要结合实际,充分调查研究,认真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促使学校科学民主依法治校水平持续提升,把学校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校党委书记邓党雄主持中心组学习会并讲话
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晓萍出席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陈莹花领学有关文件
党委中心组学习现场
(摄影:李朋)
编辑:曹永平 审核:胡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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