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辅修专业学生学费事项的说明
(编辑:广西财经学院 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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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长期在校园网进行收费公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均在财务处办公场所、明秀校区体育馆门前公示栏、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前公示板进行收费公示。
二、2012级辅修专业学生在2013年5月被录取,并于2013年秋季学期入学。2013年秋季学期执行的收费标准已于当年7月15日、9月5日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地址如下:
关于2013年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公示(2013年7月15日):
http://www.gxufe.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cdi?informationid=312623
广西财经学院收费公示(2013年9月5日):
http://www.gxufe.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cdi?informationid=312864
三、学校从未将学生领取毕业证与缴纳学费挂钩。学生只要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便可取得毕业证。
四、经请示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2012级辅修专业按96.8元/学分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1:2013年广西财经学院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2:2013年广西财经学院收费公示
附件: 广西财经学院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表.doc 2013年广西财经学院收费公示.xls下一篇::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王革冰到我校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