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校园贷款”应警惕
(编辑:莆田学院 日期:2016年04月26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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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新闻网讯 近日校园内出现一些小额贷款广告,内容如下:“分期消费贷 学生优先15分钟到手1500到3000元”,这类校园贷款往往是高利率,属于明显的高利贷行为。
近几个月,有不法分子利用高校学生认知能力差,防范心理不强的劣势,进行短期、小额的贷款活动;如果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在进行放贷时,放贷人往往会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详细的了解,因此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同时也不排除放贷人利用学生信息,如学生证、身份证等信息进行电话诈骗等犯罪行为。
因此,我们要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不轻信此类广告,同时告诫周围同学以防上当受骗。
1、保护好个人的身份信息,无论是身份证、学生证还是支付宝、银行卡账户,都不宜随便透露给陌生人;
2、贷之前要求交纳费用的贷款公司统统可计为骗子公司,一律不要相信;
3、物分期需量力而行,且要综合比较总利息,同时切忌以贷还贷;
4、贷款培训作为入职前提的公司也可直接列为骗子公司,可上工商局查询;
5、论在任何场合之下,都要谨慎充当担保人,否则要承担贷款连带责任。(土木工程学院记者团 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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