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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揭晓 我校迎评学位点全部合格

(编辑:华中师范大学 日期:2016年04月20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华大在线讯(通讯员 刘成竹)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所附评估结果统计,共有41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共有83所高校的95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限期整改",共有27所高校的41个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通知规定,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

   我校有14个学位授权点接受国家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在学位点自评工作中自主撤销了3个专业学位点,另外11个学位授权点在国家专项评估中全部合格。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附件: 1、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2、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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